周良书:中共党史研究中的“史料”问题

[摘要] 在党史研究中,史料处于基础性地位。党史研究者不仅要知晓史料的来源与类型,而且还要掌握搜集、考证和整理史料的一整套方法。此外,如何运用史料,也是史学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因为从“证据”到“证据链”,还有一个“珠联璧合”的过程。就党史研究而言,在这个环节上,我们还需把握诸如多用“一手资料”、善用“消极史料”、不要“断章取义”、规范引文和注释等一些细节问题。这也是史料工作中必须关注的事项。

 [关键词] 史料;党史研究;中国共产党

 
 

梁启超说:“料为史之组织细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则无复史之可言。”[1]鲁迅也说过这样的话:“中国没有肯下死工夫的人。无论什么事,如果继续收集材料,积之十年,总可成一学者。即如最简便而微小的旧有花纸之搜集,也可以观测一时的风尚习惯,和社会情形的一般。”[2]我们研究党史的人,应当记住梁启超和鲁迅的话,明白“史料”之于学术和学科的重要意义。

 

一、史料源流

在党史研究中,史料也是包罗万象的,除历史文献和社会常识以外,我们所使用的一切资料都属于它的范畴。其中有关于史料来源及其考订的学问,我们称之为“史源学”;也有关于史料类型及其应用的学问,我们称之为“史料学”。这些都是党史研究者的入门功课。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知晓史料的来源与类型,而且还要懂得史料的考订与应用,但这一切都还需从它的功能和作用谈起。

1.史料地位

在史料问题上,中外史家的看法大体是一致的。比如,德国著名的历史家兰克治史,即以注重史料的考订和应用而著称。兰克学派主张通过史料批判,如实再现客观的历史过程,从而将史学抬入科学之列。英国历史家阿克顿甚至认为,史学就是“收集历史资料的艺术”[3]。中国史家治学也有这一传统。唐代刘知幾就曾说过:“有才(方法)而无学(史料),亦犹思兼匠石,巧若公输,而家无楩楠斧斤,终不果成其宫室者矣。”[4]近代史家傅斯年的说法更为直接:“史学便是史料学”,史家的工作无非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其史学思想的核心观念是“反对疏通”,认为只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5]。

今天我们虽然不见得完全接受这类说法,但也不可否认史料在史学中的基础性地位。这是因为“史学家欲求其信实而完全,必先搜集历史之材料。无材料无历史也”[6]。因此,历史家不必同哲学家比试玄思妙想,也不必向文学家炫耀遣词造句的技巧,他的“拿手好戏”就是对史料的爬梳洗剔。[7]这既是史家治学的“入门功夫”,也是他安身立命的“看家本领”。

其实,也不只是历史学,一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都应掌握这门“功夫”。正如恩格斯指出:“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事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静钻研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8]在这一点,我们也要向马克思学习。查阅原始材料的习惯,使他连最不知名的作家都读到了,《资本论》里就曾引证过许许多多无名作家的话。马克思说:“我执行历史的裁判,给每个人以应得的奖励。”正因为此,在他的著作中,即便反对马克思的人也不能证明他有一点疏忽,不能指出他的论证是建立在经不起严格考核的事实上的。[9]

在党史学界,许多有成就的学者也都具备这一“入门功夫”。比如,张静如先生是史学家陈垣先生的“末代弟子”。他早年听陈先生“史学名著选读”课,读陈先生《校勘学释例》书,研习史料整理与考订的基本方法[10],后来担任北师大中国革命史教研组“资料员”,又下功夫通读《新青年》《向导》《共产党》《先驱》《少年中国》《新潮》《国民》《东方杂志》《国闻周报》等五四期刊,打下坚实的史料基础。在确定研究李大钊之后,他开始集中精力搜集李大钊的著作。当时有两份“著作目录”可供参考:一是1951年2月3日刘弄潮[11]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李大钊著述目录试编》,共100多篇;二是同年5月24日上海《大公报》上发表蔡尚思写的李大钊著述分类编目,共200多篇。但是他并不满足于此,于是经刘弄潮指点,又到中共北京市委档案室借来李乐光(李大钊同乡)生前所存李大钊著作300多篇抄件,全部抄录下来,并尽可能找到原件逐一校对。然后再将此前从五四期刊上发现的一些李大钊著作补充在内。这就比1959年人民出版社刊印的《李大钊选集》中收录的133篇要多得多。在此基础上,他写成《李大钊同志革命思想的发展》一书,1957年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12]张静如先生之所以被誉为“国内外李大钊研究的第一人”,与他所下的这番史料功夫是密不可分的。

近年来,历史学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之所以受到后现代主义的拷问,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史料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受到质疑。因为历史家所遵循的是这样一种认识路径,即从他掌握的资料和证据中,推导出隐藏在其背后的历史事实。但在后现代主义者的观念中,“证据所指向的并不是过去,而是关于过去的另一些解释,而我们事实上正是为此而使用证据的”[13]。在他们看来,史料中不可避免地带有记述者的偏见和误解,不一定含有关于过去事件的真实信息,因此史家运用它来解释历史,也不过就是一种语言层面上的“智力游戏”而已。

后现代主义要求打破对史料的轻信乃至迷信,这本无可厚非。但若是走向极端,完全割裂史料与史实之间的对应性,进而轻视史料,就会从根本上否定史学存在的价值。只要我们还承认人类有了解过去的必要,就不能颠覆史学存在的正当性。而史学要存在下去,除依据“很不完美”的史料外,也的确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14]但是后现代主义的质疑,也应当引起研究者的关注。为此,一方面在历史资料上,我们要运用批评性研究,将“资料”转化为“证据”;另一方面在历史书写上,我们也要遵循提出问题、找出证据、进行论证、形成结论的程序,抵制“剪刀加浆糊”的做法。也就是说,我们虽不赞同将史料等同于历史的观念,但也反对史学研究中轻视史料的倾向。

事实上,中国史学界确也因此付出过沉痛代价。新中国成立后,尤其在1958年兴起的“史学革命”中,学界一度曾将“以论带史”极端化,甚至把史料学当作资产阶级思想加以批判。当时《历史教学》杂志就发表多篇论文,提倡“以虚带实”,“虚”即是“论”,主张用“劳动”、“群众”、“集体”、“工人阶级”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编排史实[15]。“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和一些学者更是将其推向极致,强调可用“七真三假”的“理论”来编写历史。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历史自然成了现实政治的隐语或注脚。这一深刻的历史教训,是我们党史研究者一定要记取的。

2.史料探源

收集和整理史料,首先必须知晓其来源。这如同矿工找矿,必先查考其矿脉,否则纵有史料,也无从查找。更进一步说,即便找到史料,也不能辨其真伪。陈垣说:“史源不清,浊流靡己。”因此,“读史必须观其语之所出”,必须“一一追寻其史源,考证其讹误”,以“练习读史之能力,警惕著论之轻心”[16]。

就党史研究而言,党的活动所留下的历史文件,便是最为重要的史料来源。这主要得益于党早年开展的资料收集工作。早在1921年11月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局通告》中,党就明确要求上海、北京、广州、武汉、长沙等地在建立中共区委,开展工作的同时,必须报送统计报告等文件材料。[17]1923年10月,党中央又规定,党的图书及资料“皆备两份”,“一份置北京”,“一份置上海”[18]。有的还需另送一份交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保管,这样纵然某处档案文件遗失,也可通过另处保管使之得以留存。这部分文件,后来也成为了党史研究的重要史源。

比如,党的生日一直无从查考。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说:“今年(1938年)七月一日,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十七周年纪念日。”这是中共领袖首次提出要把“七一”作为党的成立纪念日。但是1921年7月1日并非中共一大开幕的日子。直到1957年,苏共中央把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档案移交给中共中央,这一问题才得以澄清。因为在其中一份题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文件中明确指出:“代表大会定于六月二十日召开,可是来自北京、汉口、广州、长沙、济南和日本的代表,直到七月二十三日才到达上海,于是代表大会开幕了。”[19]只是这批档案当时并未公布,中国学界直到1980年,才由邵维正把党的出生日期考证出来。[20]

为保管文件,当时中共还在党内建立专门机构。1923年6月,党中央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中央机关设立秘书员,担负“本党内外文书及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21]。1926年7月,党中央通过《组织问题决议案》,决定设立中央秘书处。之后又在秘书处下设密写文件处、文件阅览处与文件保管处,并由后者专门保管文书档案。比如,在1930年4月19日《中央对秘密工作给中央各部委全体同志信》中,即规定各机关将“不需要的文件必须随时送到文件保管处保存”[22]。

除此之外,党中央还制定《文件处置办法》,以规范对文件的收集、整理与保存。《办法》规定:对外宣言、告民众书等,“须努力收集,只印在报上的必须剪贴归入,一次都不要遗失”;并要求将党的文件“每种二份,一份存阅(备调阅,即归还),一份入库,备交将来(我们天下)之党史委员会”[23]。为此,党中央又专门设立“中央文库”,保管这批珍贵文件。当时对“中央文库”保存下来的15000多件历史文献,均按《文件处置办法》进行分类整理。[24]这批珍贵文件,后来成为建立中央档案馆的基础,成为研究中共党史的重要史料。

然而中共开始大规模地征集党史资料,还是在1935年党中央到达陕北以后。当时开展这项工作,既有客观上的有利条件,也有主观上的现实需要。这一时期,党不仅完成一批重要党史文献的编辑,而且还专门成立中央调查研究局,并要求各地党政机关及部队师以上机关成立调查研究室,收集党的各种文件材料。当时中共征集党史资料,主要分以下13种:(1)会议文件;(2)党的上下机关工作活动方面的文件;(8)宣传与组织工作文件;(4)国共两党合作方面文件;(5)团的活动方面文件;(6)工人、农民、学生、妇女及其他群众组织活动方面的文件;(7)红军、八路军、新四军等活动的文件材料(如战史、长征史、剧本、歌曲、宣传品、纪念品、回忆录等);(8)商业贷款及救济费等文件;(9)土地改革农民获得土地的文件;(10)大、中、小学恢复与建设的文件;(11)英雄模范事迹与烈士的文件;(12)干部文件(如干部的历史,是否被捕过,在秘密工作上是否犯过错误等);(13)其他反映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阶级关系等方面的文件材料。[25]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更有条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党史资料征集工作。这一时期征集的史料,不仅包括反映和记载党中央活动的资料,各条战线活动的资料以及党在各地活动的资料,还包括与党史有关的文史资料和各地方志资料。1978年改革开放后,这项征集工作主要由中央文献研究室和中央党史研究室承担。[26]前者负责编辑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著作、文稿、年谱、传记,出版党的历史文献集和当代文献集。后者负责收集和整理党史人物(除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以外)与事件的重要史料,并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史机构征集相关党史资料。

从史料来源看,上述文件资料大多属于“正史”范畴,它和“私人”记载,例如党史人物的日记或书信等,一并构成党史资料的主体。对此,我们称为“经意”史料,即有意识记载的史料。这当然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但是,除此之外,在党史资料中,还存在着大量不经意的记载。对此,我们称为“无意”史料,即无意中记载的史事。它也有很重要的史料价值。例如同时代报刊上的新闻或评论,党外人士的日记或书信等,甚至包括一些文艺作品在内。比如,《人间喜剧》是巴尔扎克的文学名著,但它也是法国革命时期的重要史料。恩格斯不止一次提到,他和马克思从中学到的,要比从法国历史家那里学到的还要多。中国的一些文艺作品也不例外。比如,鲁迅的《药》《阿Q正传》之于辛亥革命,《死地》《记念刘和珍君》之于国民革命,就具有类似的史料价值。因此,我们也要关注这种“无意”史料,并把它作为党史研究的重要史源。

3.史料类型

在史学研究中,我们不仅要探寻史料之源,而且还要考察史料之流。史料的不同流向,留传的不同方式,会使之呈现不同的形态。我们可据此区分史料的不同类型。由于它们在价值和用法上存在差异,所以史家一般都很重视对不同类型史料的鉴别,以便在选取和应用时做到心中有数。在中国史学界,傅斯年曾依据史料留传的方式,将之区分为“直接史料”和“间接史料”两大类型。[27]而荣孟源则依据史料留存的形态,将之区分为“书报”“文件”“实物”和“口碑”四大类型。[28]具体到党史研究,我们还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史料应用的实际状况,将之细分为以下六种类型。[29]

第一,档案史料。档案中的文件或手稿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只是使用起来并不方便。有的手迹不易辨认,文件中的错误也难以辨别。好在有档案馆及研究者的整理,才得以解决这些技术问题。这部分史料有的已公开出版,如《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5辑)、《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史料丛书》(17卷)等;有的虽已整理但尚未完全出版,如中央档案馆与20家省级档案馆合作整理的“地方革命历史文件汇集”(366册)。[30]当然,这种史料虽按原件刊印,但毕竟是由编者挑选和转写而来的。因此,它还不能完全替代原始档案的查阅工作。

第二,报刊资料。这类史料极为丰富,主要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后两大部分。其中,建国后的报刊查阅较为方便,但建国前的报刊查阅却极为困难,有许多还散落在民间。为此,有关部门曾征集并影印了《新青年》《每周评论》《共产党》《先驱》《向导》等19种革命期刊,以及《新中华报》《解放日报》《新华日报》《东北日报》《人民日报》《大公日报》6种党报。改革开放以后,有关部门又整理并影印了《中国农民》《中国青年》《解放》《共产党人》《中国文化》等25种革命期刊和《红色中华》《救国时报》,以及沪、穗、汉三地的《民国日报》等多种重要报纸。[31]尤其是2015年由湘潭大学编辑出版的《红藏:进步期刊总汇(1915—1949)》,全书共428册,收录1915年至1949年间期刊151种,计3亿余字,其中有数十种刊物内容属1949年后首次公布。党史研究者应当充分利用上述珍贵史料。

第三,文件汇编。这类史料是由党的决议、决定、宣言、通知、通告、指示,以及党史人物的报告、讲话、文章、电报等汇集而成。早在延安时期,党中央就曾考证和校订一批重要文献,编印《六大以前——党的历史材料》《六大以来——党内秘密文件》《两条路线》《红色文献》等党史资料。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党的文献工作成效显著。除整理出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8册)[3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汇编》(20册)等大型文献资料外,还自1982年起,陆续出版《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等,逐步形成新时期党和国家重要文献选编系列。这其中还包括一批专题文献资料,如《人民政协重要文献选编》《西藏工作文献选编》等。除此之外,中央党史与文献研究院主编《党的文献》也不时公布一些新文献,同样值得党史研究者关注。

第四,著作史料。它主要由党史人物的选集、文稿、文选、文集构成。自1944年《晋察冀日报》社出版第一部《毛泽东选集》(5卷本)始,这类史料逐步形成为党史研究一个重要的史料群。目前,除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外,中共各个历史时期的一些重要党史人物的著作也已结集出版[33]。这其中还包括一些专题文集或文稿,如《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邓小平军事文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除此之外,针对一些重要党史人物,有关部门和研究者还编写了一系列“年谱”,这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第五,口碑史料。它主要包括回忆录、口述史、调查报告、文艺作品和民间传说等。在这类党史资料中,调查报告和文艺作品形成的时间最早,如邓中夏的《长辛店旅行一日记》(1920年)、蒋光慈的《少年飘泊者》(1926年)等。但从实际应用看,回忆录、口述史的使用范围最广。它也已成为党史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史料群。主要包括:综合性的如《星火燎原》《革命回忆录》(丛刊)等,地区性的如《北京革命史回忆录》《河北革命回忆录》等,自述性的如《彭德怀自述》《聂荣臻回忆录》等,研究性的如《回忆与研究》(李维汉)、《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薄一波)等。至于民间传说,虽应用范围有限,但也不可忽视其价值。比如顾颉刚就认为,“谚谣野史”有时胜过“圣贤经训”。[34]因为我们通过它可以深入观察一个时代的“民众生活”和“社会心理”,所以研究党史,也可以利用这种“民间史料”。

第六,文物史料。它主要包括与党史有关的生产工具、生活资料、武器、刑具、货币、印信、建筑、遗迹、模型、雕塑、照相、绘画、碑刻和纪念物等。党早年就很注重对革命文物的保管。比如,1925年3月,中央组织部在给中共旅莫斯科支部一封公函中谈到:“兹寄上大会决议案十本……大小照片四张交同志传观后亦交共产国际收存”[35]。除此之外,还有党史上一些重要文件的珍本或孤本,如1920年由陈望道翻译的《共产党宣言》原版,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生产队干部与社员签订的包产到户“合同书”原件等;中共领袖人物的手稿或墨迹,如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的原件,毛泽东手书诗词的真迹等。这些既是历史文件,又是文物史料。我们党史研究者应学会使用这类史料,这样既可以增强研究成果的历史感,也可以提升它的可读性。

以上党史资料中,除档案、报刊和文物外,其余皆属于“间接史料”。但由于文件汇编一般照录原件,且史源可靠,也可作为一手资料使用。相较之下,著作史料和口碑史料,则需在具体研究中谨慎使用。除此之外,还有两类史料也值得关注。一类是信息化史料,如与党史有关的声像资料、数字资料等;另一类是行为性史料,如与党史有关的节庆仪式、纪念仪式等。当然,它们的史料价值,尚需党史工作者在具体研究中加以开掘和应用。

 

二、史料集成

在史料工作中,知其源流只是第一步,第二步还要掌握收集和整理的方法。因为我们研究每一课题,都需下大力气发掘和搜集史料,都需集中心力考证和整理史料,但这项工作也绝非一日之功,因此史家一般都很注重平时积累。古人作诗,常备有“诗囊”,平日闲思,偶得佳句,便存入囊中,作为吟诗的材料。据说唐代李贺、宋代陆游都是如此。对此,我们也可以效法,平时留意,每遇史料,或随手札记,或造册登记,如此日积月累,也会建立起一个不小的资料库来。然后再零存整取,辨而析之,考而用之,这样就不会再有“书到用时方恨少”一类事情发生了。

1.搜集史料

搜集史料的要求是“广全”。也就是说,要广泛收集史料、全面占有史料,力求做到“竭泽而渔”、“一网打尽”。倘若片面注重某一类型的资料,就不可能达到“证据周遍”。翦伯赞说:“只有掌握了更丰富的史料,才能使中国的历史在史料的总和中,显出它的大势;在史料的分析中,显出它的细节;在史料的升华中,显出它的发展法则。”[36]但中国史料哪怕仅就党史资料来说,也是浩如烟海的。如何做到“广全”呢?对此,党史学家往往各显神通。而对于初学者来说,就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方法。

第一,“按图索骥”法。搜集史料一般要先利用已编印的目录索引,不过党史资料的分布极为分散,其目录索引也很不完备,所以它不像中国古代史那样,有张之洞的《书目答问》,还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这样较完备的目录学著作以为入门参考。[37]但即便如此,我们也要尽可能地利用既有的书目索引。事实上,前文所述各类史料,有一部分还是可以据此查阅的。比如,档案史料中的《中央档案馆馆藏革命历史资料作者篇名索引》,报刊资料中的《29种影印革命期刊索引》,著作史料中的《毛泽东著作篇目索引》,口碑史料中的《文史资料篇目分类索引》,等等。

但以上还仅是一些基础性工作,尚不足以开展专题研究。因为这些目录索引不可能专为某一问题而设。所以,在研究每一专题以前,我们最好动手编制一个专题目录索引,以供自己使用。不过我们也需明白,一切目录索引都只是入门参考,要研究问题还须深入下去,查原件、看原文,这就需要再下一番苦功夫。在此过程中,我们披沙拣金,结果也不一定能尽如人意。然而这却是搜集史料的一个必经环节。否则,吃惯了现成饭,后来的辛苦工作便做不来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只有明白每一粒米、每一颗饭,都是经过自己汗血造出来的,这样才会觉得异常甘美。正如梁启超所说:“因为资料未经整理,自己要作做筚路蓝缕、积珠累土的工作,实是给我们以磨练学问能力之绝好机会。”[38]

第二,“追本溯源”法。就是因一种资料,逆流而上,追寻另一种资料,逐一追查,不断扩检。梁启超说:“诸君不要以为某人鸿博,某人特具天才;其实无论有多大天才,都不能全记;不过方法好,或由平时记录,或由跟踪追寻,即可以得许多好材料。”[39]黄仁宇也把它视为搜集史料的一条“捷径”。他说:我常用的方式是将现代中西方学者的论文和摘要当成参考指南,其中通常会涵盖一两个朝代。他们的引文常常是很好的索引,带我进入二十四史的原文。我对明代的知识也让我保留一些自己的判断。我借此方式在绵延不断的海岸线上建立一些滩头堡,逐渐将据点相连结,持续往内陆推进。[40]

在党史研究中,这一方法同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研究者可先从“研究综述”入手,追踪国内外学界相关文章论著。然后,一面根据其“参考书目”,追踪新的文章论著;一面根据其“引文注释”,搜集相关党史资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参考指南”,如“年鉴”、“年谱”、“年表”、“纪事”或“大事记”等,也可以为我们搜集史料提供“线索”。这类资料有的已经单独出版,有的附在相关论著篇末。比如,研究人物的著作附有“生平年谱”,研究事件的著作附有“大事年表”等。总之,我们可以据此方法,或由简单史实,一件追一件;或由某书注解,一书追一书。这样逐步深入下去,便可将“滩头堡”连成一线,即便在荆棘密布的丛林,也能开出一条小径来。

第三,“田野调查”法。通过这一方法,我们既可以询问研究者,扩大搜集史料范围;也可以走访当事人,征集一手党史资料。比如,1935年陕北曾发生“赤安事变”,但相关史料一直付之阙如。研究者为查清这个问题,曾多次函访外调,然而均收效甚微。后来他们改变“两眼朝上,两脚跑外”的做法,下功夫到群众中去访查。先是在志丹县找到靖边游击队的一个创始人,然后根据他所提供的线索,沿着这支游击队的活动地点和行军路线考察,经过46天的实地调查,共走访30个村镇,徒步行程1500多里,访谈50余人,终于查清游击队从诞生到被叛匪扼杀历时一年零11个月的主要情况,以及“赤安事变”起因及其演变的全过程。[41]

在党史研究中,运用“田野调查”法,不仅可搜集史料、澄清史实,而且能检验史实、校勘讹误。事实上,许多党史资料也都是经过实地调查后,才得以编辑出版的。比如,中央文献研究室在编辑《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过程中,就曾运用这一方法,沿着毛泽东当年农村调查的足迹,“访问了位于赣江两岸、武夷山区的寻乌、兴国、吉安、吉水、上杭等县市,向三十五个单位和十四户家庭作了调查,召开了八次座谈会,并作了多次个别访问。这次实地调查历时五十一天,行程近五千里,总共核对了八百多处,收集和整理了三十多万字的调查材料”[42]。

当然,以上三种方法也不能机械套用。因为在实际研究中,仅靠这些方法还有可能漏掉一些重要信息,无法构建完整的历史观念。在这一方面,黄宗智的经验就是一个例证。他当年主要根据“满铁”资料研究中国农村[43],但翻阅时发现这批资料略去了关键的《中国农村惯行调查》(1952—1958)六卷本的索引。这迫使他逐句阅读和梳理这些材料,并用大量的卡片来整理和重建被深入调查的六个村庄,而不是像一般学者那样,仅凭从索引查出与研究课题直接相关的片断来使用。由此,他得出了对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理论参考借鉴的依据,发现实体主义理论能更好地理解大多数农民的经济行为,从而形成《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两书的分析框架,并构建了“内卷化”、“过密型增长”等一系列概念,以刻画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经济逻辑。[44]

黄宗智的例子,再次证明搜集史料必须“广全”的道理。严耕望也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说:只抱个题目翻材料,当你做完这个题目,其他的东西所得不多,久而久之,将会发现学问的潜力太薄弱,难以发展。但若是以求全盘知识为主目的,把找专题材料作副目的,将使你的治学潜力愈来愈强,这样人到中年以后,就会发觉一片通明,似乎无往而不可。[45]两位学者的经验之谈,对于我们读书治学,均有很重要的启发意义。

2.考证史料

考证史料的标尺是“真实”。这也是史学研究的第一要义。顾颉刚说:“治史学的人对于史料的真伪应该是最先着手审查的,要是不经过这番工作,对于史料毫不加以审查而即应用,则其所著虽下笔万言,而一究内容,全属凭虚御空,那就失掉了存在的资格”[46]。法国历史家布洛赫也强调:“轻视考证使人民阐释历史的尝试从一开始就有极大的缺陷。它不仅使人们忘却求实这一史学基本职能,而且使历史学难以不断更新,无法取得惊人的发现”[47]。因此,治学严谨的学者,都十分重视对史料的考证。我们党史研究者,也应当在下列几方面用心尽力。

第一,“鉴别史料”,即通过“外层”考证,根据年代、作者、版本等因素辨别史料的真伪。比如,在史料征集中,兰州市党史办曾收到一封信,抬头标明是谢觉哉写给民乐县开明人士孙振铎的。内容提及高金城牺牲一事,日期是民国二十六年正月八日(即1937年2月18日)。[48]研究者将其与谢觉哉日记对照,证明1937年2月18日这一天,谢觉哉不在兰州。再进一步分析,发现不仅信的年头写错,信中内容也与史实不符,且有将“北平”写成“北京”的错误,他们因此断定这封信不真实。[49]

以上是一种传统的史料鉴别方法。此外,研究者有时还会运用新技术,直接鉴别史料的真伪。比如,“文革”初期,“贺龙专案组”曾收集到一份材料,即所谓贺龙在1928 年至1929 年间的“两封亲笔乞降信”。据提供者国务院参事李仲公说,信件是当时贺龙差人托其代为转呈蒋介石而被他扣下的“乞降信”。[50]这一度被视为贺龙“叛变投敌”的铁证。后来周恩来下令调查,鉴别信件的真伪。经技术鉴定,“信件所用的纸张是建国后生产的,与40年以前造纸用的纸张完全不同,书写用的墨汁也是解放后生产的,里面含有建国后才能生产的成分。由此可以确认,李仲公上交的贺龙‘求降信’确系建国后伪造的”[51]。这项技术鉴定,直接推翻伪造的证据,还贺龙以历史清白。

第二,“考订记事”,即通过“内层”考证,根据事理和逻辑判定史料所记之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所谓“事理”,也就是事物的道理。一般说来,依据“事理”考证,文字史料要服从实物史料,口述史料要服从文字史料,报刊史料要服从档案史料,外部史料要服从内部史料。梁启超曾以“欧战史料”为例说明这个道理,他说:“百年后人所记者,不如现时人所记者之详确,现时人所记者,又不如五年前人所记之详确:此先后之说也。同是五年前人,中国人所记,必不如欧洲人;欧洲普通人所记,必不如从军新闻记者;新闻记者所记,必不如在营之军士;同是在营军士,仅听号令之小卒所记,必不如指挥战事之将校;同是将校,专担任一战线之裨将所记,必不如综览全局之总参谋:此远近之说也。”[52]

所谓“逻辑”,即思维的规律。我们也可以此“考订记事”。比如,瞿秋白是否写过《多余的话》。有人认为这是假的,理由是:该文发表在国民党统治区刊物《逸经》上。但我们知道,瞿秋白曾写过“多余的人”,文笔和格调同《多余的话》一致。[53]在遭到“立三路线”、“王明路线”打击时,他确也曾给党中央写过报告,报告中流露的思想情绪也与《多余的话》吻合。据此推理,可以判定《多余的话》是真实的。至于国民党是否有增删修改,那就另当别论了。

第三,“校勘文本”,即通过“文本”考证,校正史料中所载文字的错误。一般说来,文件越久,传写的次数越多,错误的几率也越大。对此,我们可根据陈垣提出的“校勘四法”,校正党史资料中的错误,恢复其本来面目。

一是“对校法”,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比如,《中共中央为段祺瑞屠杀人民告全国民众》一文有三个版本,出版最早的《向导》本(1926年3月)是其祖本。将其文本对校后会发现,《向导》本上有一段话:“帝国主义者为什么援助张吴?当然因为他们都是拥护帝国主义在华利益的卖国军阀。为什么压迫冯玉祥?因为冯玉祥所领导的国民军是帝国主义的工具张吴两派军阀统治中国之障碍。”而《中国共产党五年来之政治主张》(1926年10月)、《六大以前》(1942年)两个版本,均无上述加着重号的29字,所以应当更正过来。[54]

二是“本校法”,即“以本书前后互证”。比如,《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一文,是毛泽东的一篇会议讲话稿。该会议于1941年11月6日开幕,11月21日闭幕。《毛泽东选集》第一版署其时间为“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但该文的一开头就说:“今天边区参议会开幕,是有重大意义的”,说明这是开幕会上的讲话,而非闭幕会上的讲话。所以《毛泽东选集》第二版将时间订正为“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六日”。[55]

三是“他校法”,即“以他书校本书”。比如,1928年中央给毛泽东等写指示信,传达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其中有一句话:“现在革命的势力还超过工农”,让人费解。但现存只有一个版本,不能用对校的方法解决。后来查看“六大”文件,发现在《政治决议案》中有句话:“反革命的势力还超过工农”。结合“六大”精神以及指示信的本意,此处“革命”应改为“反革命”。[56]

四是“理校法”,即“无本可据”,只能以“常识”辨别是非。比如,《毛泽东选集》第一版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曾引证1929年4月5日前委给中央的回信,文中写道:“赣南的希望更大,吉安、永新、兴国等县的红军第二第四团有日益发展之势”。此处“永新”应为“永丰”。因为从地理位置看,永新属赣西,与赣南不搭界,而永丰虽在赣西,但靠近赣南,且地形狭长,所以有时也称赣南;信中还有一句话也可作为依据,即“赣西宁冈、永新、莲花、遂川,党和赤卫队的势力是依然存在的”。按“常识”判断,毛泽东写报告时,绝不会将永新既作“赣西”又作“赣南”。[57]后来《毛泽东选集》第二版刊行时即更正错误,将“永新”改为“永丰”。

3.整理史料

整理史料,从广义上讲,分“汇集”、“审判”、“分析”、“综合”四个步骤[58],这几乎涵盖史料工作的全过程。但从狭义上说,整理史料仅是搜集史料的后续工作。它可在考证史料前或后,也可与之同步进行。其任务是将史料按照研究专题,综合贯穿,各归其类。而同一类史料则按其价值,区分“主料”、“副料”和“参考”,依次编排,以便用时有次第可寻。据此而论,整理史料的目的,就是要使之“条理化”、“有序化”。对此,我们尚需把握以下两大环节。

一是“有耐性”,“善分类”。整理史料,耐性极重要。因为材料繁杂,工作繁重,非有耐性不能克服。事实上,许多史家也正是凭借耐性,才完成这项艰苦工作,并从中增长见识、收获成功的。比如,黄仁宇就曾到英国剑桥,专门整理李约瑟博士30多年的“收藏品”,以为写作《中国科学与文明》提供素材。这些资料可称“无一遗漏”,其中有登在学术刊物文章的抽印本,有写在油印通知函背后的手写字迹。有些是很久以前的书信,但有时也看到书名写在零碎纸张上,甚至餐厅的纸巾上。其中所提到的作家,有的享誉全球,有的名不见经传。有些资料非常重要,很有原创性,有些则很有争议性,甚至很轻浮琐碎。黄仁宇起初并不在意,但当坚持完成这项工作以后,他才发现“这个有趣的地方不但修正我的史观,而且也修正我的人生之路”。[59]

整理史料不仅要“有耐性”,还要“善分类”。这也是一件颇费心力的事。因为我们搜集来的史料,本是一盘散沙的,只是依其来源,尚可自为一束。因此,第一步就要突破其来源界限,依据史料内容,分成若干类别。就党史资料来说,可先分“党治史”、“治党史”两大类。但这也仅是一般分类,不能凸显史料的多样性。所以第二步,还要再分类别。比如,“党治史”一类,可细分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治党史”一类,可细分为“思想”、“政治”、“作风”、“制度”、“纪律”等。这样一盘散沙的史料,就既可在大分类下显出它的一般性,又可在小分类下显出它的特殊性。第三步是对史料进行分节,即把每一组史料依其史实之先后加以编制,使之成为时间的系列。经过这种再编制,史料所显示的便不仅仅是它的性质和内容,而且还是相关史实之发展过程了。[60]

在史料分类问题上,史家的方法一般大同小异,但其中也不乏特立独行者。比如李敖作文独树一帜,其处理资料也别具一格。他说:我有很多资料夹子,夹子上写明标题。我把资料全部分类,而且分得很细,可以分出几千个类来。平日看书,剪刀美工刀全部用上。这一页需要,那一段需要,我把它按类别分开来。然后将书大卸八块,五马分尸。这样一本书看完以后,就全部进入我的夹子里。我不是凭记忆来记这些资料,而是靠耐心和细致的功夫把它勾紧。我的记忆力只要记住这些标题就好了。[61]李敖曾自嘲这种方法,叫“土法炼钢”。不过在今天信息时代,也不必再依赖这种“手工作坊”,我们还可以通过“云笔记”方式,把资料分门别类存在电子文档中。

当然,史料分类也要有所限制。从应用角度看,自然是越细越好,但一切都要以不破坏史料的“原生态”为前提。我们切不可因现时需要,打乱史料的原有系统。比如, 在“民间史料”中,对一家的契约,采择“土地”部分而放弃“户婚”部分,然后与另一家“土地”部分放置一起,自以为同属一类,实则割断了其本身的脉络。[62]还有人依据现时观念,比如用“和谐社会”,把党史上有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材料合为一类,只为自设的概念服务,而忽视“革命”前后的不同情境,这也是不可取的。

二是“常清理”,“存差异”。在整理史料中,适时“清理”也很重要。因为只有经常“盘点”库存,才能知晓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只有去除无用或完全雷同的史料,才能节约我们的有限空间。当然,更重要的还在于,“清理”史料的过程,也是一个“整理”思想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也是会有新发现的。“清理”史料的关键是“求同存异”,即在求大同的前提下,保留史料的具体差异。在党史研究中,我们甚至可以将一部分存有差异的史料,加以类集,使它们各为一群,以备用时参考。这里略举几例加以说明:

第一,“官方”与“民间”并存。一般说来,官方正史和上层文献多为“权威定断”,史料来源可靠;而民间故事和地方文献多为“私人记载”,难以辨别真伪。因此,在具体研究中,我们还是要以“官方”史料为主,以“民间”史料为副。但这也不可一概而论,因为“官家的记载时而失之讳”,而“私家的记载时而失之诬”。[63]只有将它们对照比较,才能探寻更多历史真相。此外,“官方”记载一般偏向“宏观”,多“经脉”而少“血肉”;而“民间”记载一般偏向“微观”,多“血肉”而少“经脉”。两种史料并存,才利于形成优势互补。

第二,“己方”与“他者”并存。毛泽东曾指出:“为了系统地研究中共党史,将来需要编两种材料,一种是党内的,包括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一种是党外的,包括帝国主义、地主、资产阶级等”;“这样研究党史,才是科学的”[64]。二者缺一不可,因为“自我理解总是通过对自我以外的其他事物的理解而发生,并包含在与他者的统一与整合之中”[65]。所以只有把两种材料对照起来,才能走出“自我”格局,摆脱“自说自话”,并借助“他者”镜像来反观“自我”形象。

第三,“文献”与“口述”并存。一般说来,文献资料在准确性上,比当事人后来的回忆要强,因为人的记忆难免会发生误差。因此,在党史研究中,我们要以“文献”史料为主,以“口述”史料为副。但是,文献资料不能再生,口述历史却有源头活水,它以一种特殊方式保存在人的记忆中,有时甚至可以世代相传。更为重要的是,许多“口述”史料不仅补充了文献的不足,而且能使文献活起来,使许多史实站立起来。因此,两种史料并存,交替配合使用,才能使历史由“平面媒体”变成“立体雕塑”。这样的“历史”,让人看了以后才会有身临其境的感受。

第四,“本事”与“旁涉”并存。傅斯年说:“看来像是本事最要,旁涉则相干处少,然而有时候事实恰恰与此相反。因为本事经意,旁涉不经意,于是旁涉有时露马脚”[66]。这种“旁涉”有无意自露的,也有故意隐藏,但却从旁流露个线索来的。所以依据“旁涉”整理史料,有时也能进达历史的“内宫后殿”。正如恩格斯在《流亡者文献》中指出:“路易十五与杜芭丽或彭帕杜尔的关系是私事,但是抛开这些私事,全部法国革命前的历史就不可理解。”[67]因此,在党史研究中,我们也应保存并关注这种“旁涉”资料,以为研究“本事”提供佐证参考。

 

三、运用细则

柯林武德说:“历史学是通过对证据的解释而进行的”,“历史学的程序或方法根本上就在于解释证据”[68]。这的确是史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但是“解释”也并不等于“运用”,因为从“证据”到“证据链”,还有一个“珠联璧合”的过程。更进一步说,一切方法都不单是方法上的问题,它还包含有实际运用的环节。就党史研究而言,我们在这个环节上,还应把握以下一些细节问题。

1.多用“一手资料”

“一手资料”属于“直接史料”,它因“未经中间人手”,所以更接近于史料的“原生态”。在有条件使用这类史料情况下,我们若是用了“二手资料”(间接史料),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就会大打折扣。顾炎武说:“古人采铜于山,今人则买旧钱,名之曰废铜,以充铸而已。”[69]我们当然不可学“今人铸钱”,以“旧钱”为“废铜”,仅“克铸而已”,而应该效法古人“采铜于山”。也就是说,要采择第一手材料,经过高温熔炼,然后铸造成文。

以上所讲虽属平常道理,但实际工作中却未必都能人人遵守。有的研究者平日在反映历史事实的原始资料上下功夫不够,到写文章时现找几条二手、三手的资料点缀一下,甚至据此放言高论,好像煞有介事。其实,不论犹可,愈论愈加混乱,离历史真实也愈来愈远。人们戏称这种学风为“回锅肉史学”,因为它不过是在别人的成果上再加点佐料,回一下锅而已。[70]更有甚者,连“回锅肉”也不愿意做,干脆炒个冷饭了事,这样就更不好了。

比如,在党史人物中,我们研究毛泽东,其自述中关于他受过改良主义、无政府主义的影响,关于秋收起义前夕被民团抓住后又逃脱的史事,以及在党内受到各种处分和多次打击等等,这些都可作为一手资料使用。还有一些回忆毛泽东的史料,如《胡乔木回忆毛泽东》《师哲回忆》,以及《我的回忆》(张国焘)、《椿园载记》(罗章龙)中涉及毛泽东的史事,也属于一手资料。但与毛泽东没有直接交往者的回忆录,如《双山回忆录》(王凡西)、《郑超麟回忆录》,以及《我的父亲邓小平》(毛毛)、《往事并不如烟》(章怡和)中涉及毛泽东的史事,虽也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却不宜作研究毛泽东的“一手资料”使用。

对党史事件的研究也是如此。比如,五四运动中“火烧赵家楼”一事,许多参加者都回忆说当游行队伍到达赵家楼胡同曹宅时,曹汝霖事先闻讯逃跑了。这一说法流传至今。但曹本人却回忆说:“我于仓猝间,避入一小房(箱子间)”,“这箱子间,一面通我妇卧室,一面通两女卧室,都有门可通”;当学生“即将破门到小屋来,岂知他们一齐乱嚷,都从窗口跳出去了,这真是奇迹”[71]。这才是最为直接的“一手资料”。虽然曹汝霖的说法也未必可信,但这毕竟是他晚年的回忆录,何况“逃”与“避”也无本质不同,所以确无必要在时过境迁之后,再为这一历史细节刻意说谎。当时学生没有找到曹,因此估计他事先逃跑了,这种分析完全可以理解,但却是不合历史事实的。[72]

此外,在使用一些“著作史料”时,我们还要格外注意不同版本的差异。比如,《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原载《革命》半月刊,收入《毛泽东选集》时已有过三次修改。[73]原文开篇作:“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分不清敌人与朋友,必不是个革命分子,要分清敌人与朋友呢,却并不是容易。”该处现文作:“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里明确提出“分清敌友”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又如,现行版本文中提出:“工业无产阶级人数虽不多,却是中国新的生产力的代表者,是近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做了革命运动的领导力量。”该处原文虽也强调工人阶级是民族革命运动的主力,并分析“他们所以能如此,第一个原因是集中”,“第二个原因,是经济地位低下”,但并未明确提出工人阶级是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74]因此,我们使用后一种史料,在说明毛泽东确有某一思想时,这样用大体不差。但要说明毛泽东何时有这一思想时,那就完全不同了。

当然,具体研究中还会遇到另一种情况,即有时需要转引他人撰述中的“一手资料”。这在写作过程中也未尝不可,但定稿时必须找到原文核对。否则,别人用错了,我们也会跟着错下去。当然,有的出处确实很难找到,因为还有个没公开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只好转引,但也要交代清楚,示不掠美。至于他人撰述本身,我们就更要慎重了。比如,谈到敌后解放区建设时,有人引用《毛泽东选集》中的一则史料作为证据:“每人每日增加到五钱油和盐,一斤菜,每月斤半肉”。其实,毛泽东的这些数据是从当时《解放日报》一篇报道中引来的。[75]我们若仅限于此,而不去查阅《解放日报》那篇报道,就会失去原有资料中所包含的更多信息。

2.善用“消极史料”

一般说来,某时代有某种现象,其记载谓之“积极史料”;而某时代无某种现象,其记载谓之“消极史料”。在党史研究中,我们更多关注前一种史料,而容易忽视对后一种史料的使用。梁启超说:“此等史料,其重要之程度殊不让积极史料。盖后代极普通之事象,何故前此竟不能发生,前代极普通之事象,何故逾时乃忽然灭绝,其间往往含有历史上极重大之意义”[76]。

比如,张国焘在《我的回忆》中提及1918年5月的一次学生运动,说:“这次请愿是十分温和的,类似康有为的公车上书,由四个代表捧着请愿书,恭而且敬的求见总统。我们大队学生则在新华门外肃静等候;既没有人演说,也没有标语口号,市民也不知道学生们在做甚么。”[77]这便是一则“消极史料”。但我们却可从中体会“传统”的逐步“消亡”,看到1919年五四运动的现代意义。张国焘回忆录中另一则关于建党初期的史料,也具有类似的性质。他说:“我的同志们多数是些初出茅庐的书生,脑海中总有些乌托邦和无政府观点。他们瞧不起现实政治,甚至认为不够清洁或者充满罪恶,也不喜欢纪律、训练、严密组织、思想行动一致这类的东西。”[78]

这种现象在朱务善的回忆中也得到证实:“在我们党初组织的时候,在我们党员中不少的常常表现出很幼稚的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和行动,那时我们很少懂得党的纪律,一切偏重于感情。我记得邓中夏和几位同志在工作上发生不同的意见,因此就引起对邓中夏同志个人的不满,他很生气、消极,并且要求退党,他说:‘我不对,dismiss me.’。蔡和森同志那时在北京,我们一同邀请邓中夏同志到守常(即李大钊同志)家和解。这样的和解,我记得在守常同志家对好几个同志举行了好几次。”[79]

然而在后来的党内生活中,这类现象已难再现。但我们却能从中看到“个性”与“党性”的紧张关系,看到中共由知识精英向政党精英转化的历史轨迹。此外,从这两则“消极史料”中,我们还可以读出另一层意义。在党的初期,“师生”关系有时要比“同志”关系更为坚固。李大钊之所以能够充当矛盾双方协调人的角色,倒并不单纯因为他是中共的领导人,而恰恰由于他是同志们的老师。因为当一个同志要求退党,就意味着他要告别组织的约束,这时领导人的权威就并不那么重要了。明白这一点,对我们理解当时发生的陈独秀“家长制”现象也有帮助。据包惠僧回忆,那时“陈独秀年长,我们又都是他的学生,他说了以后大家就没有什么好讲的了,同意他的意见。有人说陈独秀是家长作风,当时是有一点”[80]。

当然,以上也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消极史料”还有另一面,即“后代极普通之事象,何故前此竟不能发生”。比如,理论与实践并重,这本是中共普遍遵守的一个思想原则,但为何要到延安时期才得以确立。下面四则史料可以说明这一问题。

一是陈潭秋关于中共一大的回忆:大会发生过“严重的争论”,一派以刘仁静为首,“主张以无产阶级专政为直接斗争的目标”,“认为知识分子都是资产阶级的思想代表,一般应拒绝入党”;另一派以李汉俊为首,“主张团结先进知识分子,公开建立广泛的和平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政党”[81]。

二是1922年7月中共二大的决议案:“我们既然不是讲学的知识者,也不是空想的革命家,我们便不必到大学校到研究会到图书馆去,我们既然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我们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织一个大的‘群众党’”[82]。

三是1922年11月共产国际的批评:“我们的中国党是在中国的两个部分发展起来的,彼此是相当独立的。在广州和上海工作的同志很不懂同工人群众相结合。我们同他们进行了整整一年的斗争,因为许多人认为,一个好的共产党员怎么能干预象罢工这样平凡的事情呢?那里有许多我们的同志把自己关在书斋里,研究马克思和列宁,就象他们从前研究孔夫子一样。”[83]

四是1941年7月刘少奇的总结:“在中国党内上述两种意见的对抗,当时是前一种获得胜利的,在党内相当造成了反对专门理论研究的风气,结果,阻止了党内理论水平的提高。这是必须纠正和反对的。这与我党直至今天在理论上的准备与修养仍然一般不够的现象,是有密切联系的。它给了党内以极坏的影响。在当时,党内关于理论与实践同时并重的正确的意见,是没有得到发展的。”[84]总之,此种史料“以无史迹为史迹”,但却能揭示出历史深层的许多大问题。

3.不可“断章取义”

在运用史料时,断章取义也是一种极常见的毛病。那种利用史学为政治服务的人,故意断章取义,以成其曲说,自然不必再论。就是一般学人也会常犯此病,尤其主观性强而学力不深者更是如此。这可能都是匆促翻查史料,没有将上下全文看清楚,而照着自己的意想生吞活剥地割裂取用之故。[85]

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86]这句话常被引用,但许多人引用时并不是在其本来意义上使用,而是用它来片面地强调暴力的作用。事实上,助产婆所做的也仅是“助产”,她只能在孕妇分娩时起作用。如果胎儿尚未成熟,在助产婆的作用下,反而会催生出一个早产儿来。而如果一个妇女根本没有怀孕,单凭助产婆造出新生儿,那就只能是乌托邦的幻想了。何况马克思早已强调:“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87]并且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还专门批评过所谓的暴力“万能论”,认为“经济”才是第一等“事实”,关键是“‘经济状况’的改变,而政治状况的改变则是或早或迟,或自愿或经过斗争随之发生的”[88]。由此可见,片面强调暴力作用的确不符合马克思这句话的本意。

在党史研究中,这种现象也同样存在。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望文生义”,即不了解作者的真实意向,单从字面上去牵强附会,做出不确切的解释。比如,关于毛泽东的自我评价,就有过“三七开”的说法。持此观点的人大多引证邓小平的一段话:“毛泽东同志说,他自己也犯过错误。一个人讲的每句话都对,一个人绝对正确,没有这回事情。他说:一个人能够‘三七开’就很好了,很不错了,我死了,如果后人能够给我以‘三七开’的估计,我就很高兴、很满意了。”[89]但这里毛泽东所说的是“如果”,而不是最后的“结论”。[90]事实上,邓小平也有过类似的自我评价:“我们应该承认,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拿我来说,能够四六开,百分之六十做的是好事,百分之四十不那么好,就够满意了”[91]。1980年他甚至告诉意大利记者法拉奇:“我自己能够对半开就不错了。”[92]我们总不能“望文生义”,说邓小平的自我评价就是“四六开”或“对半开”吧。

二是“任意截取”,即忽视史料上下文关系,只按需要截取有利“证据”,得出不切实际的结论。比如,《五四运动史》一书中曾使用1919年6月10日《新闻报》的一则电文,说明工人阶级在运动中的决定作用就是一例。

这则电文原表述为:“此次沪上风潮始由学生罢课,继由商人罢市,近且将有劳动工人同盟罢工。初因青岛外交,提倡抵制日货,后即以释放京师被捕学生,并罢斥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三人为要求条件。现在罢市业经三日,并闻内地如南京、宁波等地亦有罢市之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失此不图,将成大乱,所以永祥等昨日召集南北商会、省县两教育会切实会议开会办法。商界已允劝导开市,学界则坚持电请准将曹、陆、章三人去职,奉明令方能开市。永祥等伏查上海为东南第一商埠,全国视线所及,内地商埠无不视上海为转移。”[93]

《五四运动史》一书的引证是:“此次沪上风潮始由学生罢课,继由商人罢市,近且将有劳动工人同盟罢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失此不图,将成大乱,……上海为东南第一商埠,全国视线所及,内地商埠无不视上海为转移。”[94]这则史料本意是说“商人罢市”,有可能成为“燎原之火”,但书中却省略了“工人同盟罢工”之后的文字,直接过渡到“星星之火”,这一来就使罢市作用变成罢工作用了。[95]由此可见,在运用史料时,我们切不可省略关键字眼,割断史料的内在联系。否则,就难免产生“断章取义”的问题。

4.规范引文和注释

引文注释是运用史料细节中的细节问题。但这个细节问题却很重要,它往往是检验一人品质和一文质量的重要尺度。有的甚至还承担部分目录学的功能,因为他人若想对同一主题作更深入研究,就可将“我们作品里所附的书目”和所涉及的论文当作进一步阅读的“向导”。[96]前文提及黄仁宇的研究经验便是一例。然而在党史研究中,也确有文章因在这个环节上不规范,而引发学术失范的严重问题。这应当引起我们党史研究者的足够重视。

第一,关于“引文”问题。一般说来,“引文”有两类:一是直接引用,即对材料的引证;二是间接引用,即对观点、方法等学术创见的引证,二者目的都是为了增强论者自身论述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在“直接引用”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不要轻易改动文字。引文的首要原则,是忠实于原文。所引史料遇有讹误遗漏或文句不通之处,不可随意修改,而应注明“原文如此”;凡有订正或补充处,均须注明。例如,错字改正用“[ ]”,如“中共[国]共产党”;漏字填补用“< >”,如“布<尔>什维克”;补充说明文字用“( )”,如“民国十年(1921)”。辨认不清的字用“5”代,标点不全或无标点的,加标点后也需标注说明。

二是不要错用标点注号。若是照录原话,原来的标点不得改动,句号放在引号中,注号放在引文外。例如:李大钊指出:“这个团体不是政客组织的政党,也不是中产阶级的民主党,乃是平民的劳动家的政党,即是社会主义团体。”j若是摘引原话,引号内原来的标点不得改动,引文文末标点放在引号之外,注号则放在引号和文末句号之间。例如:毛泽东认为,“党的建设过程,党的布尔什维克化的过程”,是“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地联系着”j。

在“间接引用”中,我们则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准确地复述或概述原文,不可歪曲原文意指,不得添加任何个人观点。二是要尽量追溯相关论说的原创者,这既是对原创者的尊重,同时也可避免人云亦云或以讹传讹现象的出现。三是要以脚注或尾注的方式注明引证出处,以备读者核查原文,追踪学术观点。四是引用未发表作品要征得作者同意,尤其引用未刊的日记或书信,不得侵犯作者的隐私权。五是引证观点须有一定的权威性,要避免为“引用而引用”的现象。六是引用他人观点时尽量少有尊称,防止挟“权威”以自重的问题。尤其是一些职务称谓,除非确有表明其身份之必要,否则皆应省去。我们只需在引用的地方,写明类似“某某指出”、“某某认为”、“在某某看来”等“提示语”即可。[97]

第二,关于“注释”问题。它主要包括“出处注”和“学术注”两类。其中,“出处注”体现的是作者的学养和治学态度。一般说来,引用论文应注明作者名、题名、期刊名、出版年、期(卷)次;引用著作应注明作者名、文献名、出版者、版次、页码;引用网络资料应注明作者名、文献名、网址、网上发布时间。具体格式可参照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2015年发布的《信息与文献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这是目前我国大陆地区通行的一种注释格式。例如:张静如.唯物史观与中共党史学[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5:35.不过,各出版社、杂志社有时还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各自的注释要求,我们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同一篇文章或论著的注释格式,一定要统一、规范,切不可交叉使用不同的注释方式。

“学术注”体现的是作者的学力和研究水平。它可以是对正文中的某一概念、观点或材料作解释说明,以便读者理解文中信息;也可以是对文中所涉问题作必要的延伸和拓展,以增强学术论文的深度。在这方面,中国古代学者刘孝标注《世说新语》、裴松之注《三国志》,现代学者钱锺书写《宋诗选注》、唐德刚写《胡适口述自传》[98],都是极好的范例。在党史研究中,也有不少类似的著述。比如,索尔兹伯里写的《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讲到某个人时,就说明一下他的出身,干过什么事情;讲到某件事时,就介绍一下别人的说法,错过哪些细节。[99]这样读起来就让人感到很亲切、很真实,随时给人以知识。

当然,注释本身也要精当,才能为正文“增光添彩”。正如钱穆指出:“正文中有许多枝节,转归入附注,则正文清通一气,而附注亦见精华,必使人读每一条注语,若条条有所得,则爱不释手,而对正文弥有其胜无穷之感,万不宜使人读到附注,觉得索然少味,则转减却其先读正文之影像。”[100]所以注释应为正文锦上添花,与正文相得益彰。这既是对注释提出的一项要求,也是对正文与注释关系的极好诠释。

 

注释:

[1]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篇》,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1页。

[2] 许广平:《关于鲁迅的生活》,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第25页。

[3] 引自汤普森:《历史著作史》第3分册,谢德风、孙秉莹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57页。

[4] 刘昫等:《旧唐书•刘子玄传》第102卷,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173页。

[5] 欧阳哲生编:《傅斯年文集》第2卷,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327页;《傅斯年文集》第3卷,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12、10页。

[6] 柳诒徵:《史学研究法》,《史学研究法未刊讲义四种》,王东、李孝迁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65页。

[7] 李剑鸣:《历史学家的修养和技艺》,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236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页。

[9]保尔•拉法格:《忆马克思》,《回忆马克思》,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96页。

[10] 张静如:《暮年忆往》,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第54页。

[11] 刘弄潮1923年在betway唯一官方网站做旁听生,与李大钊接触,并经李大钊介绍由青年团员转为中共党员。后从事团的工作,曾任吴玉章秘书。1952年任清华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教授。刘弄潮对李大钊研究有重要贡献,曾发表《李大钊著述目录试编》《李大钊同志年谱简编》等著述。

[12] 这是国内外研究李大钊革命思想的第一本书,而且直到1979年《李大钊传》出版之前也只有这一本。该书除正文之外,还附有“李大钊同志著作年表”,并在备考处写明李大钊著作保存情况,以便研究者查找。国外学者当时也研究李大钊,但很难得到有关李大钊的材料,所以这本书就成为他们的必读书。前苏联的加鲁尚茨、美国的迈斯纳、日本的斋藤道彦和后藤延子等人的著述,都曾以此为参考。

[13] [荷南]安克尔施密特:《历史学与后现代主义》,《历史与理论》1989年第28卷第2期,第146页。

[14] 李剑鸣:《历史学家的修养和技艺》,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249页。

[15] 蒋大椿:《新中国史学方法研究的基本历程》,《社会科学研究》1995年第5期。

[16] 陈智超编:《陈垣史源学杂文•前言》,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页。

[17]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1—1925)》,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6页。

[18] 《教育宣传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8卷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25、27页。

[19] 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档案资料》(增订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页。

[20] 邵维正:《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日期和出席人数的考证》,《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1期。

[21]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1—1925)》,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56页。

[22] 引自费云东等编:《中共文书档案工作简史(1921—1949)》,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37页。

[23]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文书档案工作文件选编(1923—1949)》,档案出版社1990年版,第48、50页。

[24] 《文件处置办法》规定:“中央文件应当分下列四大类”:(1)“最高机关决议及指示(以及材料)”类;(2)“对外的宣言、告民众书等”类;(3)“政治局记录及常委重要问题记录(政治及组织问题记录)”类;(4)“中央议决案及通告、宣传大纲(党员个人致中央的重要政治信件附)”类。参见《中共文书档案工作文件选编(1923—1949)》,第48页。

[25] 刘绍华:《党的文件与档案的收集工作》,《山西档案》1991年第3期。

[26] 中央文献研究室成立于1980年5月,前身是1977年成立的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党史研究室成立于1980年7月,它与同年5月成立的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一起在中央党史委员会领导下工作。1988年8月,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并入中央党史研究室。2018年3月,中央党史研究室与中央文献研究室合并,成立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27] 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5页。前者也称“原始史料”,即“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史料;后者也称“撰述史料”,即“已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史料。

[28] 荣孟源:《史料和历史科学》,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8—31页。

[29] 当然,这也仅是一个大致分类,事实上它们之间还存在着交错分立的关系。因为同一史料以不同形态出现,分属不同类别的现象也大量存在。

[30] 该文件汇集是供党史学界内部使用的,被称之为“馆存本”或“馆藏本”。它分甲种本和乙种本两种,约七八千万字,内容包括从省到县区各级地方党组织、苏维埃组织、群团组织的通告政纲、公函往来、会议记录、登记表册等。文件绝大部分出于中央档案馆藏,史料来源可靠。

[31] 张注洪:《党史文献资料的搜集、考证、整理和利用》,《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2期。

[32] 在这套文献资料基础上,中央文献研究室又于2011年整理出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汇编》(26册),收入各类文献3600多篇,其中300余篇为首次公开发表。

[33] 据统计,目前重要的党史人物大多已有选集(文选、文集)出版,其中尤以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名义出版为最高规格。余者皆以选集(文选、文集)编辑组名义出版,其中有中共早期领导人的作品集,如《陈独秀文集》《李大钊全集》等,也有各个时期重要党史人物的作品集,如《乌兰夫文选》《胡乔木文集》等。

[34] 顾潮:《顾颉刚年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71页。

[35] 引自费云东等编:《中共文书档案工作简史(1921—1949)》,档案出版社1987年版,第115页。

[36] 翦伯赞:《略论中国史研究》,重庆《学习生活》第10卷第5期,1943年5月1日出版。

[37] 张注洪:《党史文献资料的搜集、考证、整理和利用》,《中共党史研究》1988年第2期。

[38]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篇》,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241页。

[39]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篇》,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242页。

[40] 黄仁宇:《黄河青山:黄仁宇回忆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62页。

[41] 刘汝宁:《关于党史资料工作的几个问题》,《北京党史》1986年第1期。

[4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著作和生平研究组:《文献编辑和调查研究——〈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编辑记事》,《光明日报》1983年2月12日。

[43] 黄宗智查阅的“满铁”资料,主要来源于斯坦福大学东亚图书馆。早在1935-1942年间,日本“满铁”调查机关与日本社会科学家在华北33个自然村进行了一系列实地调查,涉及农业经济、村落结构、民俗文化等多方面的丰富内容。

[44] 黄宗智:《问题意识与学术研究:五十年的回顾》,《开放时代》2015年第6期。

[45] 严耕望:《治史三书》,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0—21页。

[46] 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8页。

[47] 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张和声、程郁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66页。

[48] 高金城(1886—1938),字固亭,河南襄城县人。早年参加革命,1934年在兰州创办福陇医院。1936年“西路军”失败后,高金城受党的委托,收容失散战士,营救被捕人员。1938年2月3日(阴历正月初四),被马步芳军旅长韩起功以治病为由,骗至大衙门内审讯,后被秘密杀害。1951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民政厅追认为革命烈士。

[49] 刘汝宁:《关于党史资料工作的几个问题》,《北京党史》1986年第1期。

[50] 李幼华:《父亲李仲公上交贺龙两封信的前前后后》,《文史博览》2010年第1期。

[51] 徐世强:《周恩来下令重查“求降信”为贺龙平反清除最后障碍》,《档案天地》2009年第8期。

[52]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篇》,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98页。

[53] 瞿秋白在《赤都心史》中,将第“三十五”节标题,命名为“中国之‘多余的人’”,他以此自称。此篇写于1921年12月19日。《赤都心史》是瞿秋白早期作品,共收杂感、散记、小品、游记、读书录、散文诗46篇,记述作者在考察莫斯科时的见闻,以及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

[54] 步心亭:《<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公开本)评介》,《党的文献》1990年第1期。

[55] 周一平:《关于中共党史校勘学的几个理论问题初探》,《党史研究与教学》2001年第1期。

[56] 唐雁行:《革命历史文献中的版本问题》,《建国以来档案文献编纂工作得失讨论文集》,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210页。

[57] 坚毅:《对<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中几个史实的订正》,《上饶师专学报》1982年第1期。

[58] 柳诒徵:《史学研究法》,《史学研究法未刊讲义四种》,王东、李孝迁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74—78页。

[59] 黄仁宇:《黄河青山:黄仁宇回忆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37—355页。

[60] 翦伯赞:《略论搜集史料的方法》,上海《中华论坛》第2卷第3期,1946年10月1日出版。

[61] 李敖是中国台湾著名学者,2004年3月至2007年1月在凤凰卫视开设《李敖有话说》栏目,从政情、社会、经济到治学、读书、生活,无所不谈。文中所列内容即为他在2006年1月19日这期节目中介绍的读书方法和治学经验。

[62] 本书编写组:《史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255页。

[63] 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38页。

[64]《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06页。

[65] 一般说来,“他者”与“自我”处在一种“相互映照”的关系中,“他者”是“自我”的镜像,反之亦然。这在伽达默尔“解释学”理论中也得到验证。文中伽达默尔的话,转引自乐黛云、张辉:《文化传统与文学形象》,betway唯一官方网站出版社1999年版,第98页。

[66] 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44页。

[6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04页。

[68] 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7—38页。

[69] 顾炎武:《与人书十》,《顾炎武文》,唐敬杲选注,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92页。

[70] 韦庆远:《利用明清档案进行历史研究的体会》,《学史入门》,文史知识编辑部编,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26 页。

[71] 曹汝霖:《曹汝霖一生之回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6年版,第206—207页。

[72] 彭明:《板凳集》,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7页。

[73] 三次修改稿分别发表在1926年2月《中国农民》第2期,1926年3月《中国青年》第116、117期, 1951年版《毛泽东选集》第1卷上。1991年第2版《毛泽东选集》对该文未作修改。

[74] 参见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革命》1925年第4期;《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8页。

[75] 张平凯:《晋察冀游击队的生产运动》,《解放日报》1945年1月28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1—1022页。

[76]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 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篇》,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87页。

[77]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1册),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44页。

[78]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1册),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214页。

[79] 朱务善的回忆,参见《北京革命史回忆录》第1辑,北京出版社1991年版,第83页。

[80] 包惠僧的回忆,参见《“一大”前后》(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86页。

[81] 陈潭秋:《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回忆》,参见《“一大”前后》(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87页。关于这场争论,也有说发生在张国焘为首的多数派与以李汉俊为首的少数派之间。大家众说纷纭,但从争论的内容看,它的确触及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一个严肃话题,即理论探究与实际运动的关系问题。

[82]《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1-1925)》,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90页。

[83]《拉狄克的发言》,《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1917-1925)》,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354页。

[84] 《刘少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9—220页。

[85] 严耕望:《治史三书》,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3页。

[8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96页。

[8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8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44页。

[89]《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8页。这在《毛泽东年谱》中也有记载,1961年8月毛泽东对卫士张仙朋说:“我这个人啊,好处占百分之七十,坏处占百分之三十,就很满足了。我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不是圣人。”参见《毛泽东年谱》第5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5页。

[90] 其实,“三七开”只是毛泽东评人论事时,一个比较常用的判断标准。例如他说:“斯大林一生功过三七开,即是过三分,功七分。”毛泽东也曾以此评价邓小平:“他一生大概是三七开。”参见《毛泽东年谱》第5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8页;《毛泽东年谱》第6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512页。

[91]《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7页。

[9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3页。

[93]《六月八日卢永祥等电北京政府请“力顾大局”,明令准将曹、陆、章免职》,《新闻报》1919年6月10日。

[94] 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51页。

[95] 张静如:《彭明与五四运动史研究》,《党史研究与教学》2009年第2期。

[96] 刘寅生等编:《何炳松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64页。

[97] 关于引用规范问题,杨玉圣、张宝文曾提出10条原则:(1)学术引用应体现学术独立和学者尊严;(2)引用必须尊重作者原意,不可断章取义,不可曲解原文;(3)引注观点应尽可能追溯相关论说的原创者;(4)写作者应注意便于他人核对原文;(5)应尽可能保持原貌,如有增删,必须加以明确标注;(6)引用应以必要为限,避免过度引用;(7)引用已发表或出版修订版的作品应以修订本为依据;(8)引用未发表作品要征得作者或相关著作权人的同意;(9)引用应伴有明确的标识,以免读者误会;(10)引用须以注释形式标注真实出处。我们党史研究者也可以此为参考。参见《学术规范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47—49页。

[98] 唐德刚是胡适晚年的得意门生,掌握关于胡适的大量一手资料。在《胡适口述自传》中,他使用的注释甚至超过正文的字数。后来他写了一篇序,这篇序文又长到一本书的体量,于是又出了另一本书叫《胡适杂忆》。

[99] 参见索尔兹伯里:《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边家鼎、程镇球、张援远等译,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

[100] 转引自余英时:《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版,第230页。

作者简介:周良书,betway唯一官方网站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党史研究与教学》2021年第1期。